关于安徽国顺交通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等四家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核定结果的通知
安徽国顺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环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安徽省路通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质量检测中心: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和《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的有关规定,我站组成现场专家评审组,对申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的安徽国顺交通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安徽环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安徽省路通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质量检测中心四家试验检测机构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依据《现场评审报告》对申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进行评定。以上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经我站审核,同意安徽国顺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环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安徽省路通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质量检测中心四家试验检测 为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
希望上述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的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见附件)开展工作;同时应注重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诚信经营,注重质量,不断提升试验检测技术实力和水平。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