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安徽考区第一次考试公告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和交通部质监总站印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质监综字〔2007〕4号)的规定,按照部质监总站发布的2008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计划,我省将于今年2月23~24日举行2008年安徽考区第一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全国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安徽考区第一次考试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如下。
类别 |
2月23日 |
2月24日 | |||
上午
9:00-10:30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00 | ||
公路
工程 |
检测师 |
公共基础 |
材料、
交通安全设施 |
公路、隧道 |
桥梁、
机电工程 |
检测员 |
- |
材料、
交通安全设施 |
公路、隧道 |
桥梁、
机电工程 | |
水运
工程 |
检测师 |
公共基础 |
材料 |
结构 |
地基
与基础 |
检测员 |
- |
材料 |
结构 |
地基
与基础 |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试验检测考试网上报名” 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次序:填写个人资料→提交→填写报考科目→提交→打印报名表)。考生应本人自行注册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
考生原用15位身份证号码注册的,现已换发18位身份证号码,可登陆报名系统后升位18位身份证号码。
考生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和身份证信息一致,密码为考生进入、修改个人资料的唯一凭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报名时间
1月10日开通网上报名,1月23日报名截止(其间由于交通部办公地址搬迁,1月17日至20日网站关闭)。
三、报考科目
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检测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检测员考试仅设置专业科目。
公路检测工程师和检测员考试专业科目分为:材料、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水运检测工程师和检测员考试专业科目为:材料、地基与基础、结构。
检测工程师应当通过公共基础科目和任意一门专业科目的考试;试验检测员应当通过任意一门专业科目的考试。
考生可报考多个专业,为避免考试时间冲突,请各考生根据考试时间安排表选择报考。单科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四、报名条件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2个专业,设试验检测工程师(以下简称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以下简称检测员)2个等级。申报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员
1.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检测工程师
1.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3.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中级职称必须由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核发)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相关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
获博士学位当年;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的可免试公共基础科目。
五、报考人员资格审核
考生持打印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考生或其所在报名单位在规定报名审查时间内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1套,近期小两寸(35mm×45mm)标准证件彩色照片四张(照片一张粘贴于贴相片处,其余3张粘贴于报名表下方),提交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考生对本人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所在报名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审核责任。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1月24、25、28、29、 30日,计5个工作日。各检测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未安排具体审查时间的考生可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审核地点: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马鞍山南路856号,合工大东大门对面)四楼综合科。
六、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各科目考试内容:请参照交通部质监总站于2006年12月7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第二次考试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质监综字[2006]18号 )和交通部质监总站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试大纲》。
(二)考试方式:采取纸质试卷、纸上答题。
七、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安徽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合肥市太湖东路19号)。
八、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一)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2月21日至2月22日。
(二)准考证发放地点: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马鞍山南路856号,合工大东大门对面)四楼综合科(2)。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带缴费发票。
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 0551-468256、0551-4682563、0551-4682562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报名事宜请与综合部联系,联系电话0551-3816022
转自省质监站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