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6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获得资格公示名单的通知
2006年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确定。现将各科目合格分数线、个人成绩及拟获得资格公示名单予以公布。考试成绩公布查询期截止到2007年1月5日,请考生周知。
一、各科目合格分数线
各科目合格分数线见下表:
公路工程 |
监理理论 |
合同管理 |
公路工程经济 |
道路
与
桥梁 |
隧道工程 |
公路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60 |
55 |
55 |
55 |
55 |
50 |
55 | |
水运工程 |
监理理论 |
合同管理 |
水运工程经济 |
港口工程 |
航道工程 |
水运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60 |
55 |
60 |
50 |
50 |
50 |
55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交通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和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查询个人考试成绩和拟获得资格公示名单。查询成绩时需正确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如发现网上登录的身份证号码有误,请务必及时向报名的省级质监站提出修改申请。
对考试分数或拟获得资格有异议的,须于2007年1月5日17:00时前向考试报名的省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公路、水运工程质监站)提出申请核实分数或提出质疑。
各省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公路、水运工程质监站)应使用成绩查询专用表格(样表已发送至质监总站为各省站分配的电子邮箱)将核分和质疑人员进行登记,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至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电子邮箱:jlxhywb@163.com;
联系人:吕翠玲;
联系电话:010-85113181。
三、有关说明
本通知中“拟获得资格”是公示社会、接受监督的人员名单,考生最终可获得资格以交通部正式公告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