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在全行业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弘扬法治的浓厚氛围,根据市普法办相关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市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上旬。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三、活动内容
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影响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具体内容包括:
(一)法律便民服务。主要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普法宣传材料等法律法规宣传及便民服务;
(二)组织扫二维码关注合肥市普法官方微博和合肥司法行政微信;
(三)举办法制宣传辅导讲座;
(四)通过“以案说法”和公益短信方式向服务对象进行法制宣传;
(五)普法志愿者志愿普法活动;
(六)其他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四、宣传标语
(一)“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弘扬依法治国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四)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016年12月7日